法定要求概述

關聯交易屬於第132號命令規定範圍的納稅人,負責申報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信息,並與企業所得稅決算申報表一併報送。

納稅人有負責保存和提供確定轉讓定價資訊、文件、資料和憑證的文件,包括:

  • 依據附錄一有關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的資料;
  • 國家檔案指依附錄二規定的資訊內容、文件清單,在納稅人總部編製並保存的有關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確定政策和方法的資訊;
  • 全球檔案是指根據清單了解跨國公司的業務活動、確定該公司全球關聯交易價格的政策和方法以及集團價值鏈中的收入和分配政策的資訊.

納稅人有責任在稅務機關在進行檢查和測試之前的諮詢過程中提出要求時,提供轉讓價格確定文件中完整、準確和具有法律責任的資訊和文件。 提供確定轉讓定價文件的時限為收到稅務機關書面要求後不超過30個工作日。 如果納稅人有正當理由的,關聯交易轉讓價格確定文件提供期限可延長一次,自期限屆滿之日起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工作範圍

第一階段-申報關聯交易

公司必須依照規定的表格申報關聯交易,我們預計「第一階段-關聯交易申報」的工作範圍如下:

  • 根據附錄一申報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資訊;
  • 依附錄二申報國家紀錄。

第二階段-確定關聯交易價格的文件

納稅人負責保存和提供轉讓定價確定的文件記錄。 我們預計「第二階段 – 確定轉讓定價的文件」的工作範圍如下:

  • 幫助公司收集資訊並完善公司與關聯方之間進行的關聯交易的市場評估文件;
  • 選擇確定關聯交易價格的方法;
  • 根據附錄二規定的資訊和文件清單,準備國家關聯交易資訊、公司 關聯交易定價政策和方法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