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贸部称,《对外贸易管理法》第3条和第90/2007/ND-CP号法令第3条规定的“不在越南境内的外国贸易商”的定义仅与法规有关进出口权的认定,即仅适用于需要认定外商进出口权的情况;不适用于其他目的,包括第08/2015/ND-CP号法令第35条第1款规定的现场确定进出口货物的情况。
第 08/2015/ND-CP 号法令是指导海关法的法令。因此,对于根据上述第08/2015/ND-CP号法令的规定出现的与不在越南境内的外国组织和个人身份识别有关的问题,工业和贸易部已要求海关总署(负责起草第08/2015/ND-CP号法令的机构)根据职能、任务和管理要求,研究并明确“外国在越南没有存在的组织和个人”概念的内涵。 ”按照海关法指导企业执行。工贸部对此问题暂未发表评论。资料来源:LuatVietna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