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稅收政策
1. 2025年前6個月(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降低2%增值稅
第十五屆國會第八次會議2024年11月30日第174/2024/QH15號決議
繼續將國民議會關於財政政策、貨幣支持的第43/2022/QH15號決議第3條第1.1節第1款中規定的商品和服務類別的增值稅稅率降低2%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社會經濟復甦與發展計畫。組織實施並負責確保國會決定的2025年徵繳任務和國家預算平衡能力;立即終止總理第78/2010/QD-TTg號決定中增值稅免稅規定的有效性,作為稅務管理機構對外國電子商務徵收法律依據和管理制裁的依據。
2. 商業家庭使用電子發票
a. 商業家庭使用電子發票
– 使用電子發票的經營戶(不包括每次使用發票的情況)必須遵守會計制度並按申報方式納稅。
– 企業家庭申請電子發票需要電子郵件、數位簽章(透過身分驗證服務提供者核發)以及連接到網際網路或安裝了電子發票應用程式的行動裝置。經營戶電子發票透過提供電子發票服務的機構實施(提供電子發票服務的機構資訊在稅務總局電子資訊入口網站上公佈);或直接在稅務總局的電子資訊入口網站上(對於企業家庭每次納稅的情況或社會經濟條件困難地區的企業家庭,特別是根據政府規定困難的地區的企業家庭,有資格獲得免費發票服務12 個月)。
– 每次出現發票時都納稅並需要將發票交付給客戶的家庭,請在每次出現問題時請求稅務局開立電子發票。
b. 商業家庭使用從稅務機關購買的紙本發票
– 使用稅務機關購買發票的商業家庭是社會經濟條件困難地區的商業家庭,根據政府規定,這些家庭不以電子方式與稅務機關進行交易,沒有資訊科技基礎設施,沒有資訊科技基礎設施。 ,沒有電子發票軟體就使用電子發票電子並將電子發票資料傳輸給買方和稅務機關。
– 需要向上述稅務機關提供購買發票的商業家庭最多只能申請 12 個月的期限。最長期限為12個月,從登記開始使用發票之日起計算一次(適用於2022年7月1日後新設立的工商戶)。
– 從上述稅務機關購買發票的企業有責任根據與第 123 號法令一起發布的 01/TH-電子發票附錄 IA 表格,提交發票使用情況報告並向稅務機關發送發票資料。納稅申報表。
c. 商業家庭使用收銀機創建的電子發票
– 使用收銀機創建的電子發票的經營戶是:按照申報方式納稅並按照模式直接向消費者提供商品和服務的經營戶和個人(商業中心、超市、消費品零售、餐飲、餐飲業)。餐廳;飯店;西藥零售;娛樂服務和其他服務)以及使用電子發票的選擇從收銀機發起。
– 使用收銀機建立的電子發票的商業家庭在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無需在發票上使用數位簽名,但在註冊/更改註冊資訊並向稅務機關發送電子發票資料時仍必須使用數位簽名;使用收銀發票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在確定納稅義務時,有足夠合法發票和文件的,確定為支出;如果已根據公佈的數據格式從收銀機安裝了帶有代理代碼的電子發票軟體,則企業家庭可以 24/7 積極主動地開具發票,並立即處理納稅人支付設備上出現的每筆交易錯誤。由稅務總局負責;最終,企業家庭只需透過提供接收、傳輸和儲存電子資料服務的組織將白天使用的電子發票資料傳輸給稅務機關即可。資料來源:hanoi.gdt.gov.vn
3. 出口貨物增值稅退稅
稅務總局於 2024 年 11 月 6 日發布的關於出口貨物增值稅退稅的第 5025/TCT-KK 號正式通知。
稅務總局收到富安省稅務局於 2024 年 7 月 4 日發出的第 1942/CTPHY-KK 號官方通知,要求就解決出口貨物增值稅 (VAT) 退稅問題提供指導,第 2997/CTBPH 號官方通知-平福省稅務局於2024 年9 月5 日就增值稅退稅文件分類過程中的問題發出KK。對此,稅務總局提出以下意見:
根據2019年6月13日第38/2019/QH14號稅務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七十五條、第七十七條規定;
依財政部2021年9月29日第80/2021/TT-BTC號通知第二十八條規定增值稅退稅單據規定;
依財政部關於規範辦理預退稅退稅資料的第80/2021/TT-BTC號通知第三十四條第一款b點的規定。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對於實施預退稅的退稅資料,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退稅資料和稅務機關管理的納稅人資訊在稅務機關查詢納稅人記錄。
退稅資料申報資料與稅務機關管理資料不一致的,稅務機關應書面通知納稅人予以說明、補充。說明和補充資料的時間不計入辦理退稅資料的時限內。稅務機關對第38/2019/QH14號稅務管理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預繳退稅單據進行退稅後查驗或審核的,稅務機關應審核並審核繳款單據通過納稅人銀行。稅務機關依據審核比對結果決定退稅稅額,並依規定辦理納稅人的退稅申請。
4. 承包戶報稅及報稅說明
a. 推定報稅
– 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15日期間,家庭每年根據CQT提供的財政部2021年6月1日第40/2021/TT-BTC號通知簽發的申報表01/CNKD穩定申報一次統一稅, 2024 年。
– 根據總理 2018 年 7 月 6 日第 27/2018/QD-TTG 號決定發布的越南經濟產業體系中的行業清單申報的業務範圍。
– 希望使用發票向客戶送貨的家庭應要求 CQT 在每次發票出現時開立發票。承包戶負責保存並向 QT 提交發票、文件、合約以及每次申請發票時證明商品和服務合法性的文件。特別是在越南境內邊境市場、關口市場或關口經濟區市場開展業務的家庭,必須保存發票、文件、合約和證明貨物符合法律規定的文件。
– 對於承包戶,如果每次使用CQT開立的發票,收入和統一稅率從年初開始確定,不包括因使用發票而產生的收入和稅金。
– 家庭可以在 thuedientu.gdt.gov.vn 網站、「個人」模組或國家公共服務入口網站上以電子方式進行納稅申報。
b.提交納稅申報表
– 合約戶在年初根據01/CNKD表向位於公社、區、鎮人民委員會的納稅申報接收工作組提交穩定的納稅申報,最晚於2024年12月15日。
– 特別是新承包經營戶(包括解散或暫時停止經營又恢復營業的家庭、宣布轉為承包方式的家庭)、年內發生變化的家庭(變更為承包方式的家庭)如果承包商轉為申報方式、承包商在年內改變其職業、承包戶改變其經營規模),請按照01/CNKD表向LXP稅務團隊或其他人提交納稅申報。業務,或改變課稅方法,或改變產業,或改變經營規模。
– 如果家庭每次都要求開立發票,則報稅檔案包括:
+ 根據第 40/2021/TT-BTC 號通知發布的第 01/CNKD 號表格,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納稅申報;
+ 提供與承包戶經營活動相同產業的商品及服務的經濟合約影本;
+ 合約驗收及清算記錄影本;
+ 證明商品及服務原產地的文件副本,例如: 農產品採購清單(如果是國內農產品);邊境居民進口、買賣、交換的貨物清單;若貨物是從境內商業機構或個人購買的進口貨物,則賣方提供的發票;證明貨物是否由個人生產或提供的相關文件;…
稅務機關有權要求出示原件進行比對,確認影本與原件的準確性。
b. 提交納稅申報表
– 合約戶在年初根據01/CNKD表向位於公社、區、鎮人民委員會的納稅申報接收工作組提交穩定的納稅申報,最晚於2024年12月15日。
– 特別是新承包經營戶(包括解散或暫時停止經營又恢復營業的家庭、宣布轉為承包方式的家庭)、年內發生變化的家庭(變更為承包方式的家庭)如果承包商轉為申報方式、承包商在年內改變其職業、承包戶改變其經營規模),請按照01/CNKD表向LXP稅務團隊或其他人提交納稅申報。業務,或改變課稅方法,或改變產業,或改變經營規模。
– 如果家庭每次都要求開立發票,則報稅檔案包括:
+ 根據第 40/2021/TT-BTC 號通知發布的第 01/CNKD 號表格,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納稅申報;
+ 提供與承包戶經營活動相同產業的商品及服務的經濟合約影本;
+ 合約驗收及清算記錄影本;
+ 證明商品及服務原產地的文件副本,例如: 農產品採購清單(如果是國內農產品);邊境居民進口、買賣、交換的貨物清單;若貨物是從境內商業機構或個人購買的進口貨物,則賣方提供的發票;證明貨物是否由個人生產或提供的相關文件;…
稅務機關有權要求出示原件進行比對,確認影本與原件的準確性。
c. 繳納統一稅的說明
– 家庭根據稅務局的繳款通知書向國家預算繳納稅款或透過授權徵收機構(如有)繳納稅款。
– 稅務機關的繳款通知書將於年初起穩定家庭不遲於 2025 年 1 月 20 日發送給簽約家庭,年內剛開業的簽約家庭和波動家庭每月 20 日發送年內。如果年初家庭狀況穩定,稅務機關將發出繳款通知書,並附上同一地區/行業的公開簽約家庭名單。稅務機關已在稅務機關電子資訊入口網站上公開的,請勿將同一地區/行業的簽約戶名單以及進入稅務機關資訊入口網站查詢、比較、提供的簽約戶名單公開。
– 最晚的納稅截止日期是該月的最後一天。如果家庭剛開辦企業或改變其經營活動,新開辦企業或改變經營活動當月的報稅截止日期最晚為下個月的最後一天。
– 承包戶每次向稅務機關提出發票要求的,發票上收入的納稅期限為發票上收入的納稅期限。
– 向國家預算繳納稅款後,家庭將收到納稅憑證,該憑證是商業銀行確認的付款收據(如果是電子支付)或國家銀庫確認的付款收據(以銀幣形式)。或授權徵稅機構的稅費收據(授權徵稅實施地區的)或稅務機關的稅費收據(農村承包戶)沒有徵收點、未獲授權徵收稅款、位於困難地區或特困難地區(按照困難地區公社級行政單位規定)的地區,作為確定承包戶是否完成的依據他們的合同成為納稅義務。
– 家庭可以透過以下方式以電子方式納稅:稅務總局電子資訊入口網站、國家公共服務入口網站、Etax行動應用程式;提供中介支付服務的銀行或組織的電子交易管道。
d. 公開家庭資訊
– 稅務機關於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開家庭承包資訊;第二次不遲於2025年1月30日至年底。公開資訊包括: 不需要繳稅的家庭名單;納稅戶名單。
– 資訊揭露地點和形式
+ 在稅務部門/地區稅務部門一站式發佈公用文件;各區人民委員會;公社、區、鎮人民委員會總部的門口、大門或方便查閱資訊的地方;稅務小組總部;市場管理委員會。
+ 向區、公社、區和城鎮的人民委員會和祖國陣線發送公共文件。
+ 在稅務產業電子資訊頁面公開發佈各地區承包戶資訊。
+ 在稅務易手機應用程式的企業家庭號碼圖表功能和稅務行業電子資訊頁面上公開發佈各地區的簽約家庭資訊。
+ 企業戶、個人、企業、國家管理機構和其他組織可以使用推定法在電子稅務行動應用程式上查找有關企業戶納稅的公共信息,或透過地址:http://gdt.gov.vn 進行查找公開資訊.資料來源:hanoi.gdt.gov.vn
5. 出口貨物增值稅退稅
稅務總局 2024 年 11 月 7 日關於增值稅的第 5055/TCT-CS 號官方通知。
稅務總局收到河南省稅務局於 2024 年 8 月 26 日發出的關於增值稅的第 2262/CTHNA-TTKT2 號正式通知。對此,稅務總局提出以下意見:
TTD礦產進出口有限公司從生產企業購買石粉產品出口的,TTD礦產進出口有限公司自然資源礦產品出口產品適用增值稅政策符合政府2017年12月15日第146/2017/ND-CP號法令的規定以及第146/2017/ND-CP號通知中的指示。財政部 2018 年 3 月 16 日發布的 25/2018/TT-BTC。如果賣方向TTD礦產進出口有限公司出口的產品需要確定自然資源、礦產和能源成本價值計入產品生產成本,則繼續生產產品的直接企業負責確定產品生產成本中自然資源和礦產品的價值加上能源成本,並為TTD礦產進出口有限公司在出口上述產品時依規定繳納增值稅提供資料。決定。根據河南省稅務廳的官方消息,目前還沒有足夠的資訊來確定自然資源、礦產和能源成本佔產品生產成本的比例。
II. 勞工-就業
1. 2024年利用外籍勞工報告須於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1月5日期間提交
該市勞工、榮軍和社會事務部於 2024 年 11 月 18 日發出的第 28950/SLDTBXH-VL-ATLD 號正式通知。胡志明市報告2024年利用外籍勞工狀況。
根據第 152/2020/ND-CP 號法令(經第 70/2023/ND-CP 號法令修訂和補充)第 6 條,對使用外籍工人的報告規定如下:
– 外國雇主在7月5日和隔年1月5日之前,根據與第70/2023/ND號法令一起發布的第07/PLI附錄I表格,報告當年6個月和每年使用外國工人的情況-CP。
– 前6個月報告資料結算時間自上一報告期間12月15日起至本報告期間6月14日止,年度報告資料結算時間自上一年度12月15日起計算。期12月14日。
– 接收報告的形式:企業訪問Google Form連結: https://forms.gle/8mCzzjMCBv5Zt4Ze6
2. 雇主報告必須在12月5日之前提交
該市勞工、榮軍和社會事務部於 2024 年 11 月 14 日發出的第 28690/SLDTBXH-VLATLD 號正式通知。胡志明市關於執行2020年12月14日第145/2020/ND-CP號法令第4條關於勞動使用報告的規定。
報告內容:根據第145/2020/ND-CP號法令發布的第01/PLI附錄I表格,報告2024年勞動力使用情況(樣本附後)。
報告提交形式及時間
單位可以選擇以下兩種形式之一:
a.在國家公共服務入口網站提交
單位在電子資訊入口網站實施《強制性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繳費調整登記和用工狀況報告連續程序》:https://dichvucong.gov.vn/
b.提交給勞工、榮軍和社會事務部
該單位透過以下方式在線上向勞工、榮軍和社會事務部發送報告:
+ 存取 Google 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oqUdAUkzCrDpdY1J9
+ 或掃描二維碼訪問鏈接
網路上發送的報告包括一般資訊、加蓋紅色印章的報告副本(*.pdf文件格式)和電子版(Excel文件格式:*.xls、*.xlsx),方便追蹤和綜合。
報告提交時間:
2024 年 12 月 5 日之前,在國家公共服務入口網站上填寫並提交報告,或在線上發送至勞動榮軍和社會事務部。
在上述規定的時間之後,勞工、榮軍和社會事務部將不會收到報告;同時,根據政府2022年1月17日第12/2022/ND-CP號法令第8條第2款,當機構要求避免行政違法時,綜合作為確認遵守法律規定的基礎規範勞動、社會保險、越南合約工等領域的行政處罰。